根据中山市恒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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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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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恒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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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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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恒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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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山市恒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和贮存项目拟建于中山市三乡镇文昌东路52号之八D区A1,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1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为6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中山市内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的收集、中转和贮存,年收集、中转废矿物油3900吨,废物类别为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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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深圳市鹏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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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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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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