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博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4万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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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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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博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4万吨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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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港口镇沙港东路9号G栋首层第八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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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博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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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山市博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4万吨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东路9号G栋首层第八卡。项目总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64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4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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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山金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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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该项目破碎、粉碎、制粒、筛分、投料、输送、卸料工序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车辆运输和原料堆放废气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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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