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件14件(来电4件,来信10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1件、大气5件、固废5件、生态3件。其中,中山港街道1件、南朗街道1件、大涌镇1件、港口镇1件、黄圃镇1件、三角镇2件、三乡镇5件、坦洲镇1件、小榄镇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