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4件(来电3件,来信1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1件、大气2件、噪声1件。其中,中山港街道1件、南区街道1件、三角镇1件、板芙镇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