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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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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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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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东汇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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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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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扩建项目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汇路50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厂址扩建一座车间用于LNG罐的喷漆及其配件的酸洗磷化表面处理。项目年产LNG罐(单耳罐)4个、LNG罐(双耳罐)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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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英凡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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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除油后清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和酸洗后清洗废水,总共约150立方米/年。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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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