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17件(来电9件,来信8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6件、大气4件、固废2件、噪声3件、生态1件、其他污染2件,部分案件涉及多个种类。其中,西区街道2件、五桂山街道1件、南朗街道1件、东凤镇1件、阜沙镇1件、港口镇1件、古镇镇2件、横栏镇1件、黄圃镇1件、小榄镇1件、南头镇1件、三角镇2件、沙溪镇1件、坦洲镇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